延续实施稳岗扩岗以工代训的通知 2021年,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和优化完善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营就发[2021]2号文件和《转发关于充分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效能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营人社函[2021]5号文件,将继续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以工代训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 1、对我区内由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吸纳新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补贴标准仍为营口市最低工资标准; 2、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80元。 二、具体要求: 1、2020年已享受以工代训补贴的困难企业延续申报; 2、2021年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后,再申报以工代训补贴。 三、咨询电话:0417-6223089 四、申报地址:鲅鱼圈区就业训练中心(海东客运站道东500米) 附件: 1、《关于延续实施和优化完善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营就发[2021]2号文件 2、转发关于充分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效能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营人社函[2021]5号文件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中心 2021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