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申领程序 1. 用人单位办理失业备案程序 用人单位在其参保所在地就业科办理失业登记,劳动综合科办理解除失业关系备案。 2. 用人单位办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申报手续 用人单位人事到2楼239号窗口提供下列手续: (1) 接收失业职工审批表 (2) 失业人员个人缴费凭证(必须机打) (3) 解除劳动用工备案人员花名册(人社局劳动综合科办理) 注(1):如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缴费未满15年)的失业人员,需到社保养老 保险科打印养老保险缴费明细一份 注(2):前1、2项办理时限需控制在解除劳动合同15日内(保险交到本月末)。 重要提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接受失业人员档案,用人单位可将失业人员档案移交到失业人员参保地的人力资源和就业事务中心授权的档案代理机构管理。 3.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失业人员提供下列证件到240号窗口办理申领手续: (1) 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2) 《就业创业证》 (3) 失业人员本人银行卡(阜新银行) 注(1):如有外地户口自愿在鲅鱼圈领取失业金需填写《外地户口在鲅鱼圈领取失业金承诺书》 注(2):外地转入人员需提供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 转出到营口市以外的失业人员需提供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 4. 失业保险金申领相关表格下载网址: http://www.byqrsj.com/index.php 5. 失业人员招工、退休及户口迁移提档 1. 招工提档:本人在此就业请到六楼610房间需要携带 (1) 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2) 《就业创业证》 (3) 劳动合同 (4) 接收单位出具调档函 2.退休提档:本人请到六楼610房间携带 (1) 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2) 《就业创业证》 (3) 接收单位出具调档函 1. 户口迁移提档:本人户口已经迁出请到六楼610房间需要携带 (1) 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2) 《就业创业证》 (3) 新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 接收单位出具调档函 重要提示:在您失业金领取期间如果上班了,请提前一个月到2楼239号窗口前来告知,携带《就业创业证》,我们把您没有领取月份的失业金办理暂时冻结,可以在您下次失业时接续再次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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