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返还类别及流程 当参保人员因医保关系转移到营口市统筹范围外、死亡、办理异地安置的,可到医保中心办理个人帐户资金返还。 一、办理医保异地安置人员个人账户返还流程 1、条件:异地安置医保人员是指办理我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长期在营口市以外地区工作和生活,办理异地安置手续的参保人员。 2、时间:因医保卡在外地无法使用,为了方便医保异地人员在外地购药就医,区医保中心每年12月初开始医保异地安置人员个人账户返还工作。 3、须携带手续:(1)异地申请单;(2)医保证;(3)IC卡;(4)领取人身份证;(5)营口银行卡。 4、办理地址:市民服务中心625室。电话:0417-6198167。
二、日常账户返还流程 1、条件:机关事业和企业以及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因工作关系调转到外地,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2、时间:即来即办。 3、须携带相关手续:(1)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2)结转人员的医保证;(3)医保卡;(4)结转人员的身份证;(5)营口银行卡到医保中心申请办理。 4、办理地址:市民服务中心625室。电话:0417-6198167。
三、死亡人员账户返还流程 1、条件:在职人员或在职转退休的参保人员发生死亡的。 2、时间:即来即办。 3、须携带相关手续:(1)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2)死亡人员的医保证和医保卡;(3)亲属的身份证和营口银行卡。 4、办理地址:市民服务中心625室。电话:0417-6198167。
区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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