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企业)
单位成立批示文件复印件一份(机关、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机关、事业单位)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社保登记证或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4、劳动用工备案(新签、续订)人员名册复印件一份(企业)
落编通知单复印件一份(机关、事业单位)
5、本月工资表
6、高额保险缴费确认书(市民服务中心二楼68号窗口领取)
7、《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登记表》(一式2份),《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在职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花名册》(一式2份),填写完毕后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二、办理时间:
每月1-15日
三、办理地址:
市民服务中心二楼65、66号窗口
四、办公电话:
0417-6198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