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中心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免费招聘求职平台,并对入场企业进行审核。同时,广大求职者应注意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谨防上当受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下称《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务。 《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对于各类扣押证件、收取费用、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试用期过长的企业,请广大求职者谨慎对待,谨防上当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