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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人事管理
营口市鲅鱼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开招聘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政策法规,为满足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际工作需求,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鲅鱼圈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公共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爱岗敬业,热爱公共卫生事业。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学历学位与专业: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普通高中起点,第一学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之日,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3)专业: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详见《营口市鲅鱼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公共卫生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报考专业参照《2019年辽宁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

(4)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录用人员在两年内(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否则转为管理岗。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和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有过招聘、考录中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及在读的应届生不得报考;全日制在读的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11月24日-12月1日,通过“鲅鱼圈新闻网”“鲅鱼圈区人社服务公共平台”统一发布。

2.报名、资格审查。报名同时按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 11月30日-12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地点为区政府701室,咨询电话0417-6169662。

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带二维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及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三张。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2∶1比例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经招聘领导小组商议是否按照报名情况将招聘计划数调剂到其他岗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报名考试人员应从报名日前14天开始,未赴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报名和考试时必须出示“辽事通”APP界面健康通行绿码,“辽事通”APP“健康通行码”非绿,参加报名和考试的人员要提前做好核酸检测,需提供近10天内本人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否则不可进入。所有报名和考试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在考试期间服从考场内工作人员的疫情检查和管理。

3.考试。考试内容按照报考岗位分别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知识、临床医学知识、医学检验知识,满分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于12月11日上午8:30—11:30在报名处领取。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分析总成绩后划定,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同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在“鲅鱼圈新闻网”公布。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面试前,需提供本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

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区人社局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应变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按6:4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4.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由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录用等情况而出现岗位空缺,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向低依次递补,仅限一次。如果再出现计划岗位空缺,取消该计划。最终按1:1比例确定拟考察人员。
    5.
复审与考察
  对拟考察人员报考资格、证件证书进行复审,调取档案核实,进行考纪、体检结论处理。用人单位对被考察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6.确定人选与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员信息在“鲅鱼圈新闻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放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考公告、职位信息表、专业目录等,诚信报考。

3.请考生关注鲅鱼圈新闻网,考试相关事宜将在网上及时发布。

4.考生从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5.在公开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如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不按时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放弃。

6.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7.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营口市鲅鱼圈区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公共卫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所有。

附件:1.营口市鲅鱼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公共卫生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

2.营口市鲅鱼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公共卫生工作人员报名表

3. 2020年营口市鲅鱼圈区考试考生防疫须知

 

 

 

 

营口市鲅鱼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开招聘公共卫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23日

 

 

 




附件 《附件3.2020年营口市鲅鱼圈区考试考生防疫须知.doc》 点击下载
附件 《附件2.营口市鲅鱼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公共卫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点击下载
附件 《附件1.营口市鲅鱼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公共卫生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xls》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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