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登记备案的通知 按照国家、省、市人社部门的工作部署,营口地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于2017年7月份实现医保全国跨省就医联网直接结算。 为保证我区异地就医人员跨省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医保中心通知我区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尽早进行备案。从6月22日开始,以上备案人员到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医保中心服务窗口办理备案手续。 备案人员需携带资料为: 一、已办过异地手续。已经办理完异地安置手续的持原异地安置登记表和二代医保卡(未办理二代医保卡需先到市民服务中心8楼807换卡)重新登记备案跨省联网结算手续,办理后第二天生效。 二、新办异地手续。以前未办理异地安置手续的且符合上述条件人员范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居住地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二代医保卡办理跨省联网结算手续,办理后次月一日生效。 医疗费用结算方式为跨省异地联网结算。在联网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就医地(异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起付标准均按照我区医保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备案人员可拨打电话6198141咨询。
鲅鱼圈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1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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