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公益性岗位安置公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营政发[2015]26号)第十五条、《关于印发营口开发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营开管办法[2013]32号)文件精神,经各用人单位申请开发,由本人申请,各社区(村)、镇(办)推荐、经初期审核决定以下同志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列入我区2018年3月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公示7天。 若有异议,请向区就业局反映。 联系电话:0417-6223779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人员类别 | 安置单位 | 安置岗位 | 备注 | 1 | 鲍凤华 | 女 | 1972-07-09 | 登记失业人员距离退休5年以内 | 望海办事处 | 保洁 | | 2 | 齐玉梅 | 女 | 1971-01-26 | 登记失业人员距离退休5年以内 | 望海办事处 | 保洁 | | 3 | 杨雅涵 | 女 | 1989-12-16 | 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办公室 | | 4 | 李冬莲 | 女 | 1979-11-16 | 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 留屯村 | 保洁 | | 5 | 陈晓玉 | 女 | 1995-9-28 | 低收入家庭成员 | 社保局 | 内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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