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公益性岗位安置公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营政发[2015]26号)第十五条、《关于印发营口开发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营开管办法[2013]32号)文件精神,经各用人单位申请开发,由本人申请,各社区(村)、镇(办)推荐、经初期审核决定以下同志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列入我区2018年2月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公示7天。 若有异议,请向区就业局反映。 联系电话:0417-6223779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人员类别 | 安置单位 | 安置岗位 | 备注 | 1 | 於杨 | 女 | 1987-09 | 军人配偶 | 政府办公室 | 文员 | | 2 | 何功深 | 男 | 1980-08 | 自谋职业军队退役人员 | 文化市场监督大队 | 协管员 | | 3 | 李昌业 | 男 | 1993-11 | 自谋职业军队退役人员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协管员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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