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人社局《关于选聘辽宁省职业能力
建设专家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辽宁省人社厅《关于选聘辽宁省职业能力建设专家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36号)文件要求,现就选聘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经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后,提交《辽宁省职业能力建设专家推荐表》原件(见附件1,电子版一并报送)和个人相关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此前选聘的辽宁省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专家符合条件的可继续申报,免于考核评议。
二、市属单位申报人员可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其他单位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报送区人社局,区人社局对申报人员条件审核筛选后出具推荐意见,统一汇总并加盖公章,(见附件2,电子版)报送到区人社局劳动综合科,区人社局对申请人员条件审核筛选后统一汇总上报市人社局。
三、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
联系人:杨勇
联系电话:0417-625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