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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劳动就业
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补充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安局公开招聘3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因前期报名人数不足不具备开考条件,现决定从退役军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中开展补充报名,招考条件以本公告为准,前期已经报名的继续有效,一并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录具体职位为智慧警亭警务辅助人员,共32名,男性。可登录或关注下列网站、微信公众号查询: 

    1.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安局门户网站 

    2.“鲅鱼圈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

二、应聘条件 

    1.拥护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公安事业和警务辅助岗位; 

    2.具有鲅鱼圈区户籍; 

    3.男性,年龄为1832周岁,身高不低于1.70米,体态适宜,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4.退役军人应具备中专(高中)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需符合低保或低收入家庭、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军烈属家庭成员条件之一(所有人员身份认定证明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前)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聘人员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心素质、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

    5. 退役士兵以中共党员、大专以上学历、在部队立功授奖、有武术散打特长、有公安实践经历的优先聘用。

    6.院校毕业生以中共党员、本科以上学历、公安(体育)院校毕业、在部队立功授奖优先聘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受过党纪、政纪或学除学籍处分的; 

    4.曾在本局辅警岗位工作且自动离职未满5年的; 

    5.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 

    6.曾参加过涉黑涉恶、黄赌毒违法犯罪团伙的; 

    7.曾有吸毒史的; 

    8.曾有精神病等过往病史的; 

    9.本人或者配偶已取得外国国籍、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10.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有非正常上访行为的; 

    1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非法活动,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或正在接受起诉等有可能被判处刑罚的; 

    13.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被判处刑罚的; 

    14.本人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以及未取得相关学历证书的人员; 

    15.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考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时间:2019年9月4日6日。 

    2.地点:市民服务中心618室。

    3.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或二寸免冠彩照2张、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符合公益性岗位的相关证明及学信网学历证明。 

  (2)应聘人员在报名表上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若填写信息不全,一律不予报名。

    (二)资格审核 

按照“边报名、边审核”同步的要求,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以及身高、视力是否符合应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2.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测试。测试检录后未到达的,或在测试过程中途离开现场的,取消体能测试资格。 

    3.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长跑,参照标准为《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体能测试成绩按30%计入考试总成绩。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党务知识、语言文字基础、法律法规应知应会常识、公安工作基础知识等;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时间120分钟。 

2.参加笔试,须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开考后迟到30分钟的考生,取消笔试资格。 

(五)面试 

1.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2.入围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抽签结束仍未到达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按30%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体检 

1.各项考试结束后,按以下办法计算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等,以第二项应聘条件中第5、第6项的排位在前(项目数量相同的以此排序;项目数量多者优先;项目类别相同者等级层次高者优先)。 

2.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名额。

3.入围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通知上规定的时间、集合地点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4.入围人员有放弃体检的,或有体检不合格的,相应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递补人员的体检结果另行公布。递补只安排一次,递补人员的体检结果若有不合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七)考察 

1.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区公安局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2.考察对象为本人,以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鲅鱼圈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及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安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反映、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投诉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1.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实施两个月试用期。期间将组织岗前培训。期满后,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进行考核。若岗前培训不合格,或期满后考核不合格,予以解除关系。 

3.人员待遇为2350元/月,缴纳五险。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应聘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公告由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安局及区人社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627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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