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启动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 在营企业可领“大红包” 为认真贯彻《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进一步落实稳岗补贴政策通知》(辽人社发[2017]14号)精神,进一步落实2016-2020年5个年度稳岗补贴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失业保险参保所在市(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材料,申报前可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申领流程及申请材料。(网址:http://www.lnyk.lss.gov.cn/) 我市援企稳岗“护航行动”政策执行时间为:2016年稳岗补贴申请时间2018年3月20日——2018年6月20日;2017年度稳岗补贴申请时间2018年7月20日——2018年10月20日,同一企业在一个年度规定时间内只能申请享受上年度的稳岗补贴。 · 营口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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