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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参保单位申报要求: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 二、参保单位办理失业人员备案程序:    1、参保单位到(2楼238号窗口)就业科,办理解除失业登记手续;       2、参保单位到(2楼262号窗口)劳动综合科,    3,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变更、解除、终止)人员名册。 三、参保单位申报失业材料(企业全额缴费):    1、接收失业职工审批表;    2、失业人员个人缴费凭证(必须机打);    3、劳动用工备案(变更、解除、终止)人员名册;    4、失业人员的《就业创业证》。     失业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材料补齐下次报送。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当场告知原因。 四、失业人员申领失业金:     由参保单位通知失业人员申领时间,到2楼240号窗口前来办理。     失业金在本地领取的,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和阜新银行卡复印在一张纸上。持有暂住证可以在本地领取。     外地户口,想把失业金转回户口所在地的:     本省户口,失业人员携带本人户口本。     外省户口,携带本人户口本,户口所在失业部门出具接收函。      本人要是有特殊情况无法前来,代办人可以带委托书前来办理。 五、失业保险金发放时间 :    每月月底前通过阜新银行发放失业保险金,一般每月25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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