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人事管理
社会保险
人才工作
就业创业
培训考试
劳动维权
劳动业务
工资福利
其他事项
常见问题-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庭审时,申请人未到庭或被申请人未到庭,仲裁庭会如何处理?
劳动仲裁庭审时,申请人未到庭或被申请人未到庭,仲裁庭会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Copyright 鲅鱼圈人社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All Rights Reserved
鲅鱼圈人社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版权所有 ©2003-2024 辽ICP备17015158号
X
微信公众号 X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