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领取失业金期间,重新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没有领取完怎么办?
在领取失业金期间,重新就业人员,请于每月5日前到带就业创业证2楼239号窗口填写失业金待遇终止表,这样未领取完的失业金系统给予保留,在下次失业后累计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