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失业补助金申请条件: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失业的参保人员、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二、、失业补助金标准:
失业补助金领金期限统一为6个月,标准统一定为300元/月。领取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已核减的参保缴费年限应予以恢复。失业补助金无需办理失业登记,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和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